“陕西千亿矿权案”暴露的中国法院弊病

为了陕北沙漠的一片荒地,一位民营企业家与一家国家勘察院打了十几年官司,而这起“陕西千亿矿权案”暴露的中国司法系统的弊病之一就是法院的副卷制度。

图片:涉陕西千亿矿权案的法官王林清(右)面临刑事调查,当事人赵发琦(中)下落不明,左为央视前知名主持人崔永元。(Public Domain)

东窗事发始于曝料

“陕西千亿矿权案”在沉寂多年后,近期又有了新进展。目前,本案主审法官王林清因涉嫌非法获取、故意泄露国家秘密,已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《纽约时报》报道,本案原告赵发琦自从调查组公布结果后,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。他可能已经躲了起来,或已被官方拘留。而曝料人崔永元在缄默多日后于本月初再度现身,似乎逃过一劫。

前央视名嘴崔永元此前曝料说,此案卷宗几年前曾在主审法官王林清的办公室里“被盗”,但法院既没有报案,也没有追查,只要法官重新补一个新卷宗。崔永元还对最高法院长周强喊话,暗示他与此事有关。

此后,央媒《华夏时报》收到了一段疑似王林清的自保视频。这位法官表示他感觉此事非常蹊跷,并说这是为了留下一些证据,以防不测。

现居纽约的人权律师叶宁认为,这台戏背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计谋。

“整件事就是在周强这位‘法盲’院长的管控下在最高法发生的一件非常滑稽的事情。”

今年年初,中共中央政法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,对丢卷事件进行调查。就在上月底,情况发生大逆转。王林清登上央视,承认自己出于对工作单位产生不满,做出了监守自盗卷宗的行为。

“矿权案”一波三折13年

王林清在认罪视频中说,他没敢偷走卷宗中的一部分副卷,因为它们涉及秘密信息。

“我之所以把副卷中那些非常重要的(文件)留下来,是因为我还不敢把它们拿走,因为心里还是多少有一种胆怯的,所以我又把那些不可复制的材料留在办公室里面了。”

崔永元近期在微博上晒出了本案的部分副卷,包括最高法院长周强及原副院长奚晓明等人对案件的批示,谈到签发中止诉讼的裁定书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等。崔永元表示,这些文件显示此案是先有判决书再开庭审理。

那么,王林清所说的这起“重大敏感”案件是怎么一回事呢?其实,这起产权案已经打了13年。本案双方分别是陕西民营企业家赵发琦经营的“凯奇莱能源有限公司”(简称“凯奇莱”),以及官企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(简称“西勘院”)。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陕北的一块煤田。

2003年,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了联合勘察合同,凯奇莱将拥有煤田的大部分收益。然而,在初步勘察显示这块煤田蕴藏着估值近千亿元的煤炭资源后,西勘院以政府命令为由取消了合同。赵发琦从那以后就打起了官司,从地方高院一直打到了中国最高法。

副卷制度下的中国政法丑态

前浙江温州中院资深法官、人权律师钟锦化指出,副卷制度将中国“权大于法”的事实展露无遗。

“幕后黑手的操纵也好、地方(政府)和法院的勾兑也好、或者说其他部门为了行使自己的公权力对法院进行不当影响也好,经常会在副卷中体现出来。”

此前媒体多次报道地方政府如何干预了本案的司法程序。据赵发琦举报,2010年,时任陕西省长赵正永在省政府党组会议上,直接认定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签订的合同无效,试图代替法院判案。赵正永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今年1月被组织调查,外界猜测这可能与这起矿权案有关。

崔永元发布的一段王林清受访视频显示,早在2016年3月,合议庭就达成共识,认为凯奇莱与西勘院的合同有效,而原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委杜万华却告知王林清,根据院长周强指示,此案应发回陕西高院重审,而其后又指示他判决解除合同,遭王林清反对。

有舆论认为,此案出现“丢卷”就是为了销毁副卷中的相关干预性证据,通过“补卷”的方式掩盖事实。

关注此案的人权律师刘晓原说,在他看来,副卷制度在中国长期存在本身就是一大问题,这给权贵阶级滥用公权提供了温床。

“不管什么案件,除了有些案件的内容涉及到秘密,比如商业秘密、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—确实涉及到而不是随便认定的—那么不(对外)公开可以,但从法律上讲还是应当对律师公开。我认为,副卷制度并没有必要。”

《南方周末》去年刊登了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烁的一篇评论文章。他表示,尽管传统观点认为,副卷有利于规避无理缠讼、法官独立行使职权、方便法院开展工作,副卷制度给“暗箱操作”、司法干预提供了空间。因此,他主张改革、废除现有副卷制度。

针对这一点,人权律师钟锦化分析说,本案将进一步推动公众对副卷制度的探讨,但短期内废除副卷根本不可能,因为这涉及到太多人的权力寻租空间。

2017年底,最高法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,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的合同有效,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,但判决一直未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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